1。劳务分包扣留滞留金合法吗?这方面没有硬性的法律吗?是否扣留保留金,由双方协商决定。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保修责任和质量保证金,从遵守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角度出发,在相应的司法判决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活动,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屋(-1)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分包活动以及对房屋(-1)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的监督管理。
6、建设工程 保证金的法律规定-1/工程质量保证金中规定,发包人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总比例不能超过工程总造价的3%。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1.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证金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
如合同约定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第十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回访保证金。第十一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返回的保证金申请后,应在14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承包人进行核对。如无异议,发包人应按约定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7、 建筑施工农民工 保证金比例[1]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到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核验,并支付工资保证金。[2]如《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网页链接第五条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手续(含相关备案手续),到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并支付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分别按合同价款的1%和4%支付工资保证金。
8、 建筑劳务工资 保证金属于什么收费建筑劳动工资保证金、山东省建筑劳动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建筑劳动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支付并存入指定财政账户,用于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筑农民工工资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款项。
第四条工资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管理第二章工资保证金第五条工资的支付保证金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支付。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保证金的银行收款代码,领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缴款书》。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缴款书,并到指定的代收银行支付工资。
9、 建筑行业四大 保证金建筑四个行业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2,业绩保证金 3,薪资保证金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保证金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承包人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