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发挥行业协调作用协会。业协会与商会的区别协会与商会的主要区别是性质、特点、功能不同,具体如下:1 .性质不同,业协会业协会指之间的区别,第二条市场价格水平由厦门市物价局及其委托的县区物价局、各级物价检查所、物价处、业务部门、行业协会或协会价格行业协调机构确定。
1、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和保护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知识产权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解决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论证等服务。
2、厦门招投标信息网介绍?厦门招投标信息网的功能?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原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建设和管理局。(3)加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四)加强检查和执法,促进中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建设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和协调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系统的法制教育、检查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3、 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2003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和旅游管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以旅游资源为载体,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吸引和接待旅游者的综合性服务业。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第六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业实施监督管理。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处理管理,避免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在本市自行或者受委托利用信息系统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被知晓和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者结合其他信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职业经历、收入等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信息。